虽然大多数平台都在积极鼓励用户原创,像百度百家号、快手号、抖音号这些平台,对于原创作者给予奖励
虽然大多数平台都在积极鼓励用户原创,像百度百家号、快手号、抖音号这些平台,对于原创作者给予奖励,积极限制非原创用户的作品流量,但是无可避免的还是存在大量非原创做平台上横行的现象。
那么,什么是什么是原创作品?抄袭、搬运、二次剪辑会不会造成侵权?会侵犯原创作者哪些权益?哪些行为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?苏春宇老师在这里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。
原创是独立完成的创作。
原创不属于歪曲、篡改他人创作或者抄袭、剽窃他人创作而产生的作品,亦不属于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整理他人已有创作而产生的作品。
特指自己写的、非抄袭或转载的内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有下列侵权行为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:
(一)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发表其作品的;
(二)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,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;
(三) 没有参加创作,为谋取个人名利,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;
(四) 歪曲、篡改他人作品的;
(五) 剽窃他人作品的;
(六)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以展览、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,或者以改编、翻译、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
(七) 使用他人作品,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;
(八) 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、计算机软件、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,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
(九) 未经出版者许可,使用其出版的图书、期刊的版式设计的;
(十) 未经表演者许可,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,或者录制其表演的;
(十一)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。
很多时候,大家可能只认知到搬运别人的作品,只是侵犯了原创作者的著作权而已,实际不然;
搬运别人的作品,而没有取得正式的授权(已经注册版本)的情况下,如果原创作者有本人出镜,而且使用了作者本名的情况下,被侵犯的权益就多了!
这时候,不仅仅侵犯了原创作者的著作权和作品的版权,同时侵犯作者的肖像权、姓名权、名誉权等权利,作为创作者,应该尽量避免侵权行为!
同时,因为目前国家对于各种侵权行为的管制力度还不够大,尤其是本身很多侵权并没有给作者造成实际的损失的情况,作者也懒得追究,这也就造成了盗版者的猖狂!
但是,按照目前的发展来看,不管是国家还是各个平台,都在加强对原创作者的保护,同时对侵权者的流量限制,所以,做原创的福报也即将到来!